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

轉知國民健康署「104年校園周邊健康飲食輔導示範計畫」修正
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衛生局104年5月19日中市衛保字第1040044946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修正內容簡述如下:
(一) 附件1-1「點心、飲品及早餐套餐建議選擇食品表」:
1、 、增加食材烹調方式之說明,如將「紅豆、綠豆」改為「紅豆湯、綠豆湯」、「煎或油炸豬排」改為「煎炸裹粉之肉排或肉塊」、「蘿蔔糕」改為「煎蘿蔔糕」等。
2、 考量多種市售早餐之食材,新增全麥漢堡麵包、鬆餅(不外加糖)、全脂鮮乳、調味奶粉、油漬鮪魚、百頁豆腐、蜜餞、奶油球等項目。
3、 原表「偶爾吃」之部分食品不適合學童攝取,故移至「盡量少吃」,如油飯、米漿、滷肉飯、花生醬等。
4、 增加備註欄說明含內餡之食品建議選擇瘦肉,並增加烹調方式及醬料之建議。
5、 增加註1-註4,包括說明本表使用方法、全麥製品之定義、無糖、少糖及低糖之定義及豆漿、優酪乳添加糖類之說明。
6、 考量調味乳及調味優酪乳含糖量高,建議仍以購買低脂鮮乳或保久乳為主,故不調整品項至「偶爾吃」。
(二) 附件1-2「點心、飲品及早餐套餐設計原則及注意事項」:
1、 減少」提供「盡量少吃」之食品,一律修改為「避免」提供。
2、 依據附件1-1修改之食品名稱,修正附件1-2相同品名之描述。
(三) 附件2-1「國中小學生早餐飲食及營養建議」:
1、 碳水化合物基準誤繕,修正為占熱量之54%,並依此基準,調整碳水化合物公克數。
2、 考量素食者需求,新增增「國中小學生早餐飲食及營養建議(純素食)」規範供參。
3、 份數說明部分,新增素食飲食指南之份數說明內容。
三、 為配合旨揭計畫輔導作業順利,提升學童購買健康餐飲的選擇性及可近性,請各校協助旨揭計畫之推動,共同合作辦理學童營養教育及健康識能傳播。
四、 倘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者,請逕洽本府衛生局張雯婷小姐,聯絡電話:25265394分機3122。